招标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
委托招标单位: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地区: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6.09.01 09:32: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09月01日 09: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9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厅2016-55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43001-08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6-55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92,12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编号:GZQS1601HG07053 项目内容:同城容灾备份中心机房一期机电设备改造一批;最高限价:人民币149.2125万元;项目完成时间(含验收合格):30日历天内。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总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资质(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4、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监会核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公司成立未满2年要提供成立至今); 7、 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9月01日 至 2016年09月2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01 日 至 2016 年 09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地址: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联系人:贺江峰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传真:020-83812783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吴一雄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