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
委托招标单位: |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地区: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6.09.01 10:08: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4MW燃气热水锅炉(含本体、燃烧器、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9月01日 10: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4MW燃气热水锅炉(含本体、燃烧器、鼓风机、控制系统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4MW燃气热水锅炉(含本体、燃烧器、鼓风机、控制系统等)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DYETDZZC2016-7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个包 | 本项目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14MW燃气热水锅炉(含本体、燃烧器、鼓风机、控制系统等)政府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出品的相同锅炉产品的监督检验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投标人出品的相同锅炉产品的烟气排放浓度检测报告(报告中可体现锅炉负荷率100%时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浓度);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同燃烧器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6、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所报锅炉产品的生产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7、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8、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0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7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垦利县胜兴路与景苑路交汇处金辰风尚时代广场七楼。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出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必须出具由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出品的相同锅炉产品的监督检验证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投标人出品的相同锅炉产品的烟气排放浓度检测报告(报告中可体现锅炉负荷率100%时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浓度)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同燃烧器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6)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6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采购人联系方式:0546-830105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垦利县胜兴路与景苑路交汇处金辰风尚时代广场七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46-218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