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招标类型: | 单一来源 | 项目内容: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委托招标单位: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地区: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6.10.12 16:24: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6年森林火灾预防及防火物资储备-超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12日 16:24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6785888 |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女士0451-86785888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6年森林火灾预防及防火物资储备-超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6年森林火灾预防及防火物资储备-超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编号:ZZGJ003HW2016-19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785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0451-8678588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公室的委托,拟对2016年森林火灾预防及防火物资储备-超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采购项目予以公示。
一、项目编号:ZZGJ003HW2016-1990
二、采购预算:360000元
三、采购内容:超高效能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300台
四、申请理由: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陕西西北林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16时(五个工作日)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七、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休息日除外)
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以上证件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1-86785888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三、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 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陕西西北林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