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 | 预算金额: | ¥93.3794万元(人民币)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委托招标单位: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招标地区: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09.01 14:53: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9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08日 17:30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仪器等采购项目(重招)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9月01日 14: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9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08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9月23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预算金额 | ¥93.37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小姐、刘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258495-306、301 | ||
采购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新陵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4-889004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赖小姐、刘小姐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汕头大学医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仪器等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口腔仪器等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0835-1600331N3721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6、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
地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
联系方式:0754-889004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预算:人民币933,794.00元
项目内容:口腔仪器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须提供由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是医疗器械必须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37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1日起至2016年9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需提供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是医疗器械必须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N3721C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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