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乐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 预算金额: | ¥79.5902万元(人民币) |
招标类型: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
委托招标单位: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地区: | 三河市 |
公告时间: | 2016.01.04 15:21: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5年12月31日 17:22 至 2016年01月07日 17:22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器 | ||
品目 | |||
采购人 | 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 ||
行政区域 | 三河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1月04日 15: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5年12月31日 17:22 至 2016年01月07日 17:22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廊坊市华夏第九园兰亭北门S1-101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1月20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79.590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月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18171619 | ||
采购人 | 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 ||
采购人地址 | 廊坊市三河市建兴北路60号阳光小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6-77066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18171619 |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乐器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570020020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3718171619
采购人: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三河市建兴北路60号阳光小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70660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18171619
预算金额:79.590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0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华夏第九园兰亭北门S1-1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
项目名称:乐器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3570020020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3718171619
采购人: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三河市建兴北路60号阳光小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770660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18171619
预算金额:79.590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0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1-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华夏第九园兰亭北门S1-1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