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山东省财政厅召开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会议,通报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情况,分析当前全省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探讨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图为山东省代理机构工作会议现场
“今天我想对大家讲三句话,一是‘实话’,二是‘真话’,三是‘心里话’。”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的开场白使全场注意力立即高度集中起来,“很多人都会觉得财政是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应该高高在上,但我更希望与大家平等相待、面对面交流,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
政府采购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手段、以诚信为保障、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一种经济活动,一头连着政府,另一头连着市场。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的三方当事人之一,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还是《政府采购法》的践行者,其执业状况、人员素质、组织能力直接关系采购活动的效果。近年来,山东全省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策功能有效发挥,全省400多家代理机构、1万多名从业人员作出了巨大贡献。
众所周知,当前正处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相关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的真空期,财政部门如何对代理机构进行有效监管,是大家尤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董苏彭认为,首先要明确用什么样的理念去管,那就是“尊重市场、依法合规,制定规则、当好裁判,加强服务、严肃处理”,寓监管于服务,通过服务达到监管目的。其次,是理顺管理体制,理念有了,体制顺了,监管效果才会好。第三,是要探索好的办法。制定办法必须符合上位法精神,同时合情合理,可执行可操作,这样才能落地,后期对照制度进行处罚才会更有力。具体来说,就是宽进严管、公开透明、绩效评价、优胜劣汰、加大培训、严格自律,并建立起负面清单制度以及诚信体系,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会议研究探讨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发展方向,提出要“依政府、靠市场,权责清晰;守法律、重操守,公开透明”,同时要借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实现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对会上通报的代理机构检查情况,董苏彭指出,“通报这些情况是希望大家‘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大代理机构要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和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依法、规范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据了解,来自山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40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