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推出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制度
2014-12-01 09:00
【导读】
11月27日,从江苏省昆山市财政局获悉,昆山市决定在政府采购中实现年度保证金制度。
该制度规定:在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基础上,供应商缴纳年度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万元,可参加100...
11月27日,从江苏省昆山市财政局获悉,昆山市决定在政府采购中实现年度保证金制度。
该制度规定:在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基础上,供应商缴纳年度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万元,可参加100万元及以下预算金额的采购项目;缴纳3万元可参加300万元及以下预算金额的采购项目;缴纳5万元可参加所有预算金额的采购项目。新制度的实行,改变了原来供应商每个投标项目都要缴纳一次保证金的模式,既可免去采购商反复办理保证金缴纳、退付的繁琐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也有助于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的建设,提升政府采购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力。